沙吾尔·芒力克
沙吾尔·芒力克,男,维吾尔族,1948年11月生,中共党员,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兴平乡达西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。
沙吾尔·芒力克带领全村各族群众将达西村这个昔日吃粮靠返销、生产靠贷款、生活靠救济的贫困村,建设成为全国文明村镇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,让村民“口袋里鼓囊囊,精神上亮堂堂”。
上个世纪70年代,一批内地汉族群众从四面八方赶来建设边疆。当时担任村长的沙吾尔对村民们说,要以包容的心接纳他们。村民们积极响应,5个村民小组拿出690亩熟地拨给新建的汉族队,还送去了8匹马、12头牛和两辆马车。为解决汉族村民的用水问题,沙吾尔带领500多人挖渠,干了七八天,挖出第一条排碱渠,这条渠后来被大家称为“团结渠”。
1982年,沙吾尔当选支部书记,他许下诺言:改变贫困落后的面貌!村党支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户制度,先后有49名党员干部与困难户结对子,经过多年努力,被承包对象全部脱贫,这49名党员被群众亲切地称为“49面红旗”。在党支部的带领下,达西村村民人均收入连年上台阶,2013年集体总资产达到2950万元,集体经济纯收入达316万元,村民享受建房、看病、上学、养老等18项惠民政策。
2010年12月,沙吾尔从兴平乡党委副书记岗位上退了下来,可在2011年村班子换届时,他再一次高票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,同时兼任村委会主任。那时,沙吾尔已经是62岁的老人,但他依然打出“红色达西”、“品牌达西”、“数字达西”几套可持续发展的组合拳,把以农业为主的经济结构转向多元化发展轨道,使村里的二、三产业产值比重达到40%以上,为村民开辟了新的致富途径。
沙吾尔·芒力克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、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、“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”主题教育活动先进个人、第二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