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9年5月1日,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。我们8个来自湖南望城县的参加鞍钢建设的男女青年,在经过一段紧张劳动之后,都想愉快地度过这个属于我们自己的节日。在雷锋同志的提议下,我们有说有笑地到市内一家照像馆照了一张像。下面后排左一是雷锋,左三左四是我和樊明高。我们三人原来一起在望城县委通讯班工作,后来又一起到鞍钢当了工人。
走出照像馆,我们到了一个公园里游玩,当大家看到这里有一个杨柳婀娜、碧波荡漾的小湖时,一齐欢呼起来:“啊划船去!划船去!”我们到湖边租了一条小船,每人拿着一片短桨,边划边喊,停歇时便唱支欢乐的歌,欣赏着暮春的湖光山色,大家玩得非常开心。
快要上岸时,樊明高一声呼叫:“报告大家一个好消息,我捡到了一个钱袋,里面有70多块钱!”接着马上有人响应:“正好,我们的午餐可以到饭馆里饱吃一顿了。”这个提议,有人赞成,也有人反对。反对最坚决的是雷锋。雷锋接过钱袋看,原来是鞍钢焦化厂的一个工资袋。他严肃地说:“同志们,这是一个工人一个月的血汗钱,这些钱要养活家人。他丢失了,一定要急坏的,我们应该立即送还失主。”他的话得到了大家赞成,于是大家推举雷锋和樊明高把钱袋送到焦化厂办公室,再由厂办公室转交到了失主手中。
1959年以来,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已度过了37次。随着岁月的流逝,过节的情形我都已渐渐淡忘,唯独这年的劳动节一直铭刻在我心头。因为它是与雷锋的高尚风格连结在一起的啊!
(张建文口述、胡道明整理原载《望城报》)